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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luck新利注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中的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的学生。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六条每年9月15日前,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我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由学院根据各班级的情况分配名额。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各班级组织实施。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学院特色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第九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十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递交《18luck新利注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两者选其一)。
第十一条结合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情况,组织评审,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并于每年10月30日前,将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备案。
第十二条国家助学金由学院按月发放给学生,或直接打入学生的伙食卡。
第十三条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五条国家助学金下发后,应教育学生合理安排使用,不得大吃大喝,切实将国家助学奖学金用于个人学习、生活;如发现学生有不良消费习惯(如吸烟、酗酒、铺张请客、通宵上网等)者,经举报查实后,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资格。
第十六条国家助学金是国家、政府、学院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爱护,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学院、系组织的义务劳动和公益劳动;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等。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18luck新利注册负责解释。
附件《18luck新利注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18luck新利注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本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年月日 |
民族 |
照片 (免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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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入学时间 |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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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别系级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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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何种奖励或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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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情况 |
家庭户口 |
A、城镇B、农村 |
家庭人口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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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总收入 |
人均月总收入 |
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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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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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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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成绩名次 业务素质测评成绩名次 综合测评成绩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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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 期成 绩(课程名称及 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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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在校期间刻苦学习、遵章守纪,毕业或工作后自愿向18luck新利注册帮扶基金捐赠,资助在校贫困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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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证以上所有情况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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